甲方(委托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家庭住址:装修地址:乙方(受委托方):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家庭住址:经甲乙双方协定,签定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住宅户型: 室厅2、施工总面积:3、委托方式:(1) 包工包料:其中:木地板由甲方购买,其品牌价格,,质量由甲方签字认可。如双另行商定,则电器开关,电线座洁具灯具等材料由甲购买,乙方安装。(2) 部分包工包料:(3)工程工期 天(不含返修及甲方原因)。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4)工程总造价: 元(大写: )。第二条 付款方式1、甲方分四期向乙方付款:第一期:签订合同之日付工程总造价的15%,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第二期:水电工程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5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第三期:木制工程结构主体完工之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 元,用作备料款和人工费。第四期:竣工验收之后,付工程款的5%,计人民币 元。1、如果甲方没有及时交纳二期或三期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复工,所延工期甲方不得追究。2、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增工程项目,必须先变增工程款损失费。第三条工程质量1、工程内容见施工图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件一)。2、甲方自备主要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承担责任。为了确保工程用料质量,乙方在选点材料商采购材料,如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如甲方自选定材料商,在工程施工中和工程完工后,如有因材料质量引发的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含更换材料费用及维修人工费用)。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由乙方全面负责。4、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卡,工程进行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乙方负责对该工程的非人为损坏进行保修,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超质保期工程维修,由甲方自已付费,乙方派员维修。6、工程质量按武汉市装饰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7、工程竣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在十日内无故不验收,或末办理移交,强行入住或单独更换门锁,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并且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工作内容1、甲方的工作(1) 及时办理项目变更及工程验收手续。(2) 负责办理施工手续及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审批手续及图纸,不得要求乙方强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乙方有权不予执行。凡自行拆改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3)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出)房屋,对室内留存的家具及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列出清单。甲乙双方各留一份以便清点查验。(4) 及时提供合格的自备等。(5) 提供施工所需要水电并负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负责协调与物业管理部门及邻里关系,缴纳物业公司的所有保证金及有关费用,如:物业押金、管理费等,保证施工期间不受外界干扰。(6) 甲方及甲方亲友如对工程及对乙方有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或合同委托人)与乙方协商,并不行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及施工活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由此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7) 乙方协助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现场治安、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甲方承担相应费用。(8)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行强行搬或使用,或更换门锁,如不听乙方劝阻,则该工程视为验收合格,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2、乙方的工作(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密组织,确保工期。(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或工艺说明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3) 妥善保护甲方留存在施工现场的家具、陈设以及施工周围的建筑物、设备管线等。(4) 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工作,处理好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行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出现意外损失,在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情况下,如双方都有门钥匙,则双方共同,负责,如系装修合同外部原因造成工程成品损坏,甲方则应主动协调外部关系。(7)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甲方付清尾款的前提下,,负责督促施工队退出现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甲方审查。如甲方拒不配合验收、又未交清尾款,乙方有权采取措施拒绝甲方入住或进行室内其你工程。(8) 认真听取甲方意见,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内24小时内予以答复。第五条项目变更1、项目增减: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提出修改设计或增减速工程项目时,应事先在继工序前三天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项目变更单并交付新增加的工程价款后方肥进行该项目施工,工期随增加项目量按变更单上所规定的时间顺延。甲方未办妥变更手续,乙方不予受理,按原订合同内容继续施工直至完工。凡甲方直接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2、材料变更:合同确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 负责弥补。(1) 对乙方已购回的材料,甲方除支付双向运费外并按材料的20%支付损失等。(2) 对乙方定制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甲方应按原价赔偿乙方。(3) 对于乙方所供材料下合同附件规定的材料等级规格及质量标准不相符的,甲方有权令退换。(4) 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指定材料商处购买的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均由甲方负责。第六条工期延续1、甲方要求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份内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支付误工费。3、因乙方责任,未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不得顺延。4、因项目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四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因此而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双方协商解决。5、如因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双方意见不统一,导致无法施工,则双方不承担误工期责任,但工期相应顺延。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承担其费用,并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赞成返工,费用及延期由乙方负责。7、施工中,甲方如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工人修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责任及影响工期由甲方负责。8、施工工期跨越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春节、五一、十一、元旦)应予扣除工期并注明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甲方自购材料或指定材料商处购材料有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返工及误工费用,且合同工期顺延。2、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给对方赞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3、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赞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第八条争议处理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按下列方式解决:(1) 向武汉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申请调解解决(2) 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3) 如一方不按约定申请解决,而跨越约定,则另一方可不予理睬,如一方不负责任,故意损坏对方声誉,所引发的后果,另一方可保留追诉权力。第九条合同修改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个性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手续,签字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力。2、合同及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交清尾款,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第十条合同文本本使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影印件视需要送有关部门。使同及补充协议均需加盖双方印章,签字生效。甲 方: 乙 方:签 章: 签 章: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装修合同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 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装修合同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仅供参考
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已方): 甲方现有住房/会所/写字楼壹套,委托________________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并施工。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 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以报价表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施工方式:a.单包工b.包工包辅料c.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 二、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并在图纸及报价单上签字认可;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 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批件手续并交纳物 业公司费用及装修押金。 2、负责审定双方协议的变更、增改项目,并按进度支付变更增改项目工程款项。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纳 相关费用;若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或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 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4、协调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邻里关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甲方负责 修复和赔偿。 6、甲方所购材料质量需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认可,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此误时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甲方所购材料之项目,由甲方承担保修费用。 7、甲方指派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 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装修合同事宜。 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装修合同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 完成。 三、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对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的确定,拟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所采购的装饰 用主材,事先经甲方审定、认可;协助甲方办理入场手续,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第90号 令“规定向物业交纳装修押金及工人出入证费用。 2、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 工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进程中的项目变更事先交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施工。参加竣工验 收、编制工程结算单。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 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乙方负 责修复和赔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为甲方验房,验房通过即表明乙方已认可甲方房屋质量,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 水、电、空鼓等质量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甲方,应自行解决或者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解 决。 9、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劳动工具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工程进度,及甲方所需购买物件和甲方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包 括现场评估和监督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报价单、工程增改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91)或“深圳市家装工程质量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工期,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以 及因甲方临时更改图纸而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以 “工程增改单”为准。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 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 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 额的%支付滞纳金。 6、由于乙方原因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若合同期内甲方要求 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作为奖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当日起两年内,乙方实行质量保修。即两年内因乙方施工或所购材 料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两年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所购材料造成的问题,则 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的购置费用,乙方免人工费进行维修。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 止。 3、以下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项目报价单 ③。工程增改单 ④。双方书面认可的附件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 1、进场前查水、电,进场后不能打坏水、电,打坏后由乙方负责。 2、不能在房内做饭,出了事由乙方负责。 3、电的管内不能有接头,管与管的交接处不能有接头,从上一接线盒处找接头。 4、乙方施工完成后,交付甲方水电施工图1份或水电改造图片。 5、防水经甲方验收后,才可以贴瓷片。 6、插座右边火线,左边零线 7、火线用红颜色,零线用黑色,地线绿黄相间的 8、工程结算价按竣工实际工程量核算,多退少补。 9、水电项目保修三年。 10、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须在使用前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清单。 11、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减工程项目。 12、合同签定后,在不变更项目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工程价格。 七、备注事项 1、本合同未涉或未详部分,以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仲裁委 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合同之补充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分以下五次完成: 签合同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10%,作为装修定金(定金将打入工程款); 开工,水电改造完毕后付总工程款的40%,作为第一批材料款; 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第二批材料款; 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 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5%一次性付清。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