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其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对企业改制,或者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就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材料:1、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负债情况;2、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3、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4、工程
1。一体化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