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2010年—2013年,我院共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61件,其中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5件。这35起案件中,2010年7件,2011年8件,2012年10件,2013年10件,均占当年房屋买卖纠纷的50%以上,并呈逐年上升趋势。该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诉讼主体来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二是从买卖双方身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的后果为退还房屋,极大地影响买受人的居住状态,极易形成不稳定因素。为妥善化解该类纠纷,该院建议:第一,把紧立案关。农村房屋买卖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特殊国情下引发的特殊社会问题,在目前的体制下,很难找到彻底有效的办法来解决,预后效果较差。因此,要严格把住农村拆迁安置类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入口,慎重立案,对于可以不受理的案件尽量不受理,不对其进行过多的司法干预,把
不要买,是农村房屋,如果你的户口不在这个集体组织之内,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北京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第一: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主要理由是:1: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