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单独申请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质。
甲级可以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一.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二.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