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以下称“按月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管理中心按月核
灿煌装饰,国家三级资质装饰企业、AAA级设计单位、江苏省装饰协会常会员单位,南京省装饰协会会员单位。 作为江苏家装行业的标榜单位,灿煌装饰,成立于2007年。10年努力,10年发展,现已成为江苏家装省场网络知名品牌装饰公司。灿煌装饰目前拥有6家分公司:南京大区2个分公司和和总部旗舰店;桥北一家江宁一家;总部位于中山南路321号现代大厦29层。【*】业务QQ:1274227247 **:025-84497516 025-52863417 *:400-6131758 手机:13655174268 ;【*】 总部*:白下区中山南路321号现代大厦2905-2906室(地铁三山街站3号出站口直走100米即达) 江宁分部:江宁区上元大街395号恒通大厦 桥北分部:弘阳广场A2馆三楼3193-3195
公积金提取需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 购买自住住房时(适用于房产所在地为上海和外省市) 1 、《购房合同》 2 、《房地产权证》 3 、购房发票 4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上海户口人员需提供)、外省市户口本(外省市户口 人员需提供) (二) 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时(适用于上海市户口的员工) 1 、 户口本(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2 、 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三)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的员工,离职并离开上海时 1 、 外地户口本 2 、 身份证 3 、 上海市退工单 4 、 外省市单位的录用合同 ----------------------------------------------- 备注 1 、 提取金额的限定为:可提取房地产权证发证日之前所缴纳的公积金。 2 、 产证发证日距离提取公积金之日在 6 个月之内,只需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建行直接办理即可;如若超过 6 个月,但在 18 个月内的,则要前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建行办理提取;超过 18 个月则不能提取。 3 、 房产所在地在外省市的,办理提取手续可前往公司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建行浦东支行)办理,房产所在地在上海的,必须至房屋所在地的建设银行支行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