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押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在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公司检查合格,在一定时间内返还给业主。但实际情况是物业公司会以种种理由扣掉这笔钱,或长期拖延返还。这笔费用如何缴纳,返还和扣除国家均无相关规定。完全是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收取的。任何人(包括业主)如果改变原户型承重结构墙或损害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公司都有权且必须给予制止,已经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这本来就是物业管理公司应尽的职责。
每个地区不一样哦,有收3000的,有收2000的,也有禁止收取的。根据《惠州市物业装修管理相关费用的规定》,小区业主自聘人员装修物业的,其物业管理处可向业主或装修企业收取不超过2000元/户的装修保证金(押金),具体收取标准由双方在有关协议中约定。业主装修完毕后,经物业管理处检查验收,如无损坏公共部位、设备设施,装修保证金应在自检查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业主或装修企业,否则,应在由业主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