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采用条材和块材复合地板或采用拼花实木复合地板,以空铺或实铺方式在基层上铺设。
2.实木复合地板面层的条材和块材应采用具有商品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其技术等级及质量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 .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其木搁栅的截面尺寸、间距和稳固方法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木搁栅固定时,不得损坏基层和预埋管线。木搁栅应垫实钉牢,与墙之间应留出300 mm缝隙,表面应平直。
4 .毛地板铺设时,按本规范第4条规定执行。
5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可采用整贴和点贴法施工。粘贴材料应采用具有耐老化、防水和防菌、无毒等性能的材料,或按设计要求选用。
6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下衬垫的材质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铺设时,相邻板材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300 mm距离;与墙之间应留不小于10 mm空隙。
8 大面积铺设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时应分段铺设,分段缝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