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主要包括:初审、评估、复审、担保审核等内容。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复审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担保审核担保中心担保审核收到贷款中心合同打印人员转来的资料后,担保中心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担保审核工作。贷款审批流程中的最后一环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须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在市属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过程中,除了贷款审批流程以外,还有面签和放款等步骤。面签是借款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持面签资料到面签柜台办理面签手续。放款是经办银行在确定的贷款发放日,将放款资金划入指定的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