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道路部分;
2.(CJJ 37-2012);
3.(CJJ 169-2012);
4.(JTG D30-2004);
5,(CJJ 1-2008);
6.(JGJ50-2001);
7.(JGJ50-2001);
8.(GB5768-2009);
9.(GB50688-2011);设计依据就不一定了: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道路规划红线图;道路控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主要依据两个文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键点是:工程监理收费,对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计费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他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际上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收费早已是市场议价,竞争相当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