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监控系统方案书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年××月××日开工,××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甲方:
电话: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及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
信用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条件如下:
一、购销产品 甲方向乙方购买安防监控系统一套。(规格详见附表)
二、产品价格 器材总价人民币¥10500元(线管费用由安装照明电路方承担),计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含安装调试及运输费用。(乙方负责提供发票)
三、货款结算 合同生效后,乙方将所需设备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付给乙方设备费用¥8000 整,按装完成可正常使用后,甲方应支清剩余款项。
四、售后服务
1.甲方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摄像头自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年内,如产品出现不能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及时维修(人为天灾破坏除外),以保证甲方整个系统的正常使用,硬盘保修期三年,显示器保修期三年,电源线路保修期三年,ups保修期一年。
2.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过程中,乙方免费负责该设备的调试、维修、备件供应、技术咨询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须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由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
2、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三,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五/ 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为约金
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出现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不可抗力除外),甲方电话(短信)联系乙方后,乙方48小时内必须上门维修,如乙方未上门维修,造成甲方货台货物丢失,所丢货物款项由乙方全额承担。
六、甲方不提供作业设备,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违规操作,所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提到事项甲、乙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盖章后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中未列及之条款,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下协议,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1、
乙方委托甲方安装摄像头监控系统,用于监控菜地以内范围,乙方承诺该范围为乙方所使用。
2、
甲方征求乙方同意一下内容:
(1) 走线的方式:固定在棚架上走线。
(2) 供电方式:220V供电传输,在摄像头位置转12V给设备供电。 (3) 安装位置:乙方指定位置。
3、
甲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验收,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同意该系统的配置和所有设备的参数,并一次性付清款工程款。
双方责任与义务: 1、
售后:工程从验收日起,部分设备质保一年,该部分设备有: (1) 红外一体机。 (2) 硬盘录像机。 (3) 硬盘录像机硬盘。
2、 至验收日起一年内系统出现问题,除质保设备乙方三天内上门有偿维修。 3、
至验收日起乙方在使用该系统时,出现的一切与该系统有关的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4、
本系统只用录像使用,甲方不承担任因系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乙方利益受损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采购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 ...(以上省略30%)
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第七条 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 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
关于甘肃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砼站平安监控工程安装协议。
甲方:甘肃鸿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陇西地球村科技。
本工程为(安装)工程,总价格为:贰万贰千圆(小写¥22000.00 元)。
监控工程采用预付款的安装方式:
1、预付50%,施工进入现场开始施工,完成整个布线。
2、再预付40%,完成整个监控的安装、调试工作。使整体能够正常使用。
3、验收完成后,出具收据或发材料,并付清剩余款项。
2.新安装工程保修期限为1年,如出现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后48小时后到达现场,开始维修。
3.超过保修期限的工程,如果需要维修则先进行协商。协商完成后开始维修。
4.维修工程项目保修期为无。但维修更换备件的保修期为1个月(国家电子信息产业规定)。
5.安装或维修完成后,安装单位应在24小时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应视为已经验收。
6.验收完成后付款(乙方将完整发票交予甲方,并领取相应的报酬)。
7.逾期不付款的工程,超过三天后乙方有权将已经施工完毕的工程拆除。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损失费用。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签字(甲方):
签字(乙方):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以上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的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调试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小区 楼监控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 小区内
3、工程内容:监控系统设备设计、安装及调试。
4、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供货明细及价格(详见附表)
三、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且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有关的产 品质量、生产标准。
2、乙方所提供协议内设备,自验收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3、凡由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灾害(如雷击、地震、洪涝等)所引起的各类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进行有偿维修。
四、工程总造价及其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除外,超出或减少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需要增加或减少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工程款支付
施工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本全部工程款。
五、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15日历天。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六、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并且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品并经甲方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4.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工程管理人员配合工程作业。
七、维修保养
1.本监控系统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3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在乙方供货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九、验收及使用培训:
1、甲方验收标准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设备型号、数量,所有设备以厂家出厂技术指标为技术标准。
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保证甲方工作人员掌握正确操作方法,并能处理常见问题。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2%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监控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十一、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个工作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