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并不合理,因为按照南京市的规定,中介费是成交价的2%,其中买卖双方各付1%。
中介费是成交价的3%,不管客户业主谁出,一起三个点就可以了。按揭服务费1400,其他的有银行和国土局等机关收,佣金是可以有优惠,是考虑买房人的资金紧张,做的合理的让步,并不是你们要挟和炫耀的资本。
中介费是成交价的3%,不管客户业主谁出,一起三个点就可以了。按揭服务费1400,其他的有银行和国土局等机关收,佣金是可以有优惠,是考虑买房人的资金紧张,做的合理的让步,并不是你们要挟和炫耀的资本。
合同怎么下的嘛?有不从条款不嘛?你们可以协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