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场是可以退的,不退可以告他,材料进场了,你就要承担材料费和人工费。我觉得你可以主张撤销合同,或者拿着签好的装修合同找一个律师具体咨询一下。你的问题听起来比较复杂啊,但这装修公司听起来是够黑的。
你的合同上是写着:“因一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要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吗?你签的是什么合同?意向合同的话,因为对方报价过高,是可以取消的。装修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承揽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既然定作人有法定的合同解除权,那么定作人解除合同就不存在因解除合同而违约的情形,也就不存在什么违约金或定金
装修前一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注明相关问题,特别是要有条款约束方面的问题。如果你在签装修合同的时候没有重视或注意,而是草草的签了,那么你是必然要吃亏的。但是你可以到法庭上告他去,或者自己先找一个律师详细咨询你这种情况,主要要在你签的合同中寻找一些有利于你的条款之类的。再看看能怎么办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