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游k的帖子你错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费价格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物业费的价格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物价局的标准仅只作为参考标准到株洲在线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业主可拒绝这项要求。根据规定,业主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才能付费,业主还未验房,这个时候还没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详情请参照物业法,北京应该有地方的物业条例,很杂很琐碎,不好说清楚,自己看吧谁也讲不清楚的
新物业法是菜单式收费,物业公司根据服务标准和服务级别进行核算并报物价局审核,经物价局审核后执行。
不合理、一、交房资格需单体验收备案。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