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住建局、物价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经了解,江苏万豪物业公司是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中标单位,5号和7号楼开发商尚未按照物业服务移交有关规定交江苏万豪物业公司,目前已停止该项收费。
“注册淮网”网民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市房管局《关于淮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实施意见》,运河佳苑安置小区由清安街道蔬菜村成立专门管理班子,并建立专门管理队伍进行管理服务。考虑到小区面积较大,在服务和管理中会产生较大费用,初定收取每月0.45元/平方米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且只预收取了一年物业费,不存在一次性预收三年的情况
您好!一般的小区住宅都是要交物业费的,只是多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