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3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三、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三)筹备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筹备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各地略有不同。一般程序如下: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3、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各地略有不同。一般程序如下:1、开发商或者业主向当地房地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筹建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2、符合业主大会筹建条件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3、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4、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领导成员;5、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备案;6、持备案证办理刻制印章和银行开户等手续。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由业主大会决定,有关管理制度也是由业主大会制订。一般情况是业主委员会提出议案,提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可以在向业主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列支,也可以在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当然也可以与物业服务费分别向业主收取。具体的监督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订。有些基本的原则要遵循,比如:会计、出纳要分别有人担任;审批与经办人要分开;审计与会计要独立开,最好聘请社会审计机构定期审计;重大项目应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有关业主大会程序要规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