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五条规定:(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将买受人己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
按建筑面积,允许有3%的误差,按照误差面积乘以单价,多退少补,如果误差超过3%,超过部份购房业主不需补款,如果房屋面积低于3%,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退款,误差在3%以上的,也可以要求退房
你们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针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误差比绝对值在正负3%以内的,按照误差面积乘以单价,直接进行多退少补,如果大于3%,超过部份购房业主不需补款,超过部份面积开发商无偿赠送,如果小于3%,小于3%部份由开发商双倍将房款返还给购房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