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市政工程人员没有跟你的同学交涉过```退红线是指标的要求``的``你们只好后退了`
只能协商解决了``找房屋建设部门要点赔偿吧```毕竟修公路是大事
距离5米的话那条路就是乡道....跟房屋建设部门领导熟不....不然往后退5米说明跟马路顶了..肯定不行啦
建房之前应该有报批手续,当时就应该告诉你们有道路的规划。如果是你们没有报批,那么只能重新来。
由你的叙述可知,你朋友的房屋属于翻建,按程序应报土地、建设规划部门审批,他一定是没有履行这一程序,否则,土地部门会将宅基地范围作出修改,如果土地部门按原宅基地位置审批,那么你朋友可向土地部门追索损失。而现在只能服从有关规定,重新打地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