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及以上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二)已婚、离异带未成年子女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房产面积小于48平方四)属于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四)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