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付。但是付完,后面出问题了,你就得打官司找房东咯。之前的1600,是房东跟物业的关系,跟你没关系的。
你好:这样的房主是很不好打交道的。两个方案:一、和原房主干到底,也就是说起诉原房主。理由是收了钱并签订了合同不办理过户事宜,以及不办理之前的欠费结清事宜。这两条他都不占理的,打个一年半载的官司可以拿到钱的,并且可以要求原房主赔偿一定的损失费的,这个费用按照合同来执行。二、把原房主欠的钱还上,把原房主叫来,把过户事宜办完,免得以后有后遗症。本人建议:选择第二种方案,由于打官司的时间太长,有那时间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