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手续办理流程:
1、办理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满足这些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个人信用良好;贷款用途合法;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房产作抵押。
2、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情况下,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薄、居住证明;抵押物权属证明、同意抵押证明、抵押物评估证明;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等材料。
3、银行收到借款人提交的申请和贷款资料后,会进行审批;待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保险等手续;接下来,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入合同中约定的账户中;最后,借款人按时还款。
提醒:贷款结清后,不要忘了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抵押需要下列程序: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抵押合同;
双方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身份证件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手续办理流程: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抵押登记申请——受理申请——审核——登记——收费发证——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