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纱窗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原则,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生产、安装调试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4、工程量及预算价款:一次包死 元/㎡(单扇窗不足1㎡按1㎡
算),共计隐形纱窗约 ㎡,合同预算价为_ _ 元,人民币大写: _,施工完毕最终数量金额若有误差,据实结算。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
1、款式要求采用___ _型隐形纱窗,采用 ,型材
颜色与甲方门窗颜色保持基本一致。 2、验收标准:国标规定和样品指标。
3、验收方式:按隐形纱窗施工技术标准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
4、提样品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开始生产安装。 三:付款方式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先支付总工程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乙方负责备料、生产、制作,制作完毕乙方负责把货运到工地现场,货到现场甲方再支付工程款的50%,然后乙方开始安装,安装完毕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预留3%为质保金。壹年后(7日)内结清。 四:工期
1、工期_ _天整,工期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计算。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无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拖延款项,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4、出现以下情况时,工期可顺延:工地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付款不及时,设计变更,工地缺电,缺钥匙等问题。 五:售后服务
1、正常使用范围内保修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人为故意损坏; (2)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 六:其它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各工作间的衔接以及与工地主管部门的衔接和联系工作。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安装施工的必要条件,由于甲方配合不力所造成的延误工期,工期应顺延。
3、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施工现场安装过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检验。对所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整改。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
无条件退货。
4、乙方负责安装隐形纱窗施工中安装质量,进场前制作并安装样品,甲方按样品验收,要求安装后隐形纱窗横平竖直,使用灵活,保证施工质量和使用要求。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遵守甲方及工地有关部门的现场管理制度,注意做到成品保护,文明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权责义务执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传真: 传真:0371—66363063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隐形纱窗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御花园7#楼项目部
乙方:胶州市四通隐形纱窗经销部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原则,及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御花园7#楼住宅工程
2、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生产、运输及安装。
3、 工程量及预算价款:60元/个,约共计合同预算价
二、 质量及安装要求:
1、款式要求采用纤维平织纱网,型材颜色与甲方门窗颜色保持一致。
2、验收标准:
乙方确保货物符合甲方质量规格要求和国标规定、样品指标,否则乙方应随时调换并承担甲方因退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3、验收方式:
按隐形纱窗技术标准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乙方必须保证所交物品为新品并符合甲方质量规格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原件各三件。甲方收到货物后进行外观验收,如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指标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拒绝,退还甲方预付款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物品若有损坏或缺件,甲方立即做出记录,乙方承担一切负担。
三:安全: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认真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伤亡事故,若有违反现象,工地责令整改,并进行处罚。施工期间乙方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及以外事故(交通事故、生病伤亡、社会治安等),其责任和经济损失均有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直接清除工程现场,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付款方式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支付10000元为预付款,然后乙方负责备料、生产、制作、送货,运费、安装由乙方承担。货到验收合格并且安装完成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所剩余款项,乙方每次拨款需开出发票。 五:工期
1、 工期二十天整,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 质保期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2天内到现场维修,若不维修或
维修不及时甲方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3、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
额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权责义务执行完毕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胶州市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纱窗安装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承诺由乙方负责安装房屋纱窗。
第二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所在的园区业主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纱窗。同时要要遵守附件的管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第四条进场地点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经营地点。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从起至纱窗安装完毕结束。
第六条交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首付,待
支付剩余款项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