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房屋面积低于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现在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以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买卖手续费)这种方式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缴纳1.5%的契税和0.1%的印花税,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和20%的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或房价的1%)。以赠与的方式过户(房屋赠与手续费)赠与要先进行公证,带房产证和两人的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然后凭赠与公证书和上述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区过户手续,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免其他税。父母子女之间的赠与过户手续费比交易的还要高,不建议做赠与,还是通过交易的方式比较方便。交易的方式就是和卖房子一样的。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和一些一些过户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