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流动人员首次申办居住证,需持居住证照相回执及相片到居住地服务站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出示就业、经商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出示经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按照(粤价函[2003]41号)文的要求,缴纳2.5元/人/月的流动人员治安联防费。
(1)、聘用单位首先申请单位密码,所需材料报fesco总部服务大厅350室“办理工作居住证服务窗口。
(2)、有公司密码后,聘用单位上人事局网站填写《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将《佛山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聘用单位已盖章,一式三份,网上打印)和规定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fesco总部服务大厅350室“办理工作居住证服务窗口“;
(3)、fesco专人持以上材料至公司所在区县人事局进行审核;
(4)、一般情况下,五个工作日以后外企通知联系人,材料原件通过“服务窗口“返还;
(5)、聘用单位可随时通过登录“佛山市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办理情况;
(6)、人事局审批合格后,“服务窗口“将居住证转至员工。
居住证政策出台,部分地区都需要提前6个月申请办理的,不能立刻办理到。以广东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流程为例子: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
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办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证明需由镇级以上就业登记管理机构确认或出具;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自有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