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契税,根据面积大小、是否首次购房缴纳,如下: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3、契税评估额初次1.5%,非首次3%,买方缴纳;4、交易费3/平方,买方;5、工本费80元,(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自己办理需交纳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缴交税费一:契税(征收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1.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契税按照6%征收。2.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1999年7月31日间,契税按照4%征收。3.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以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以及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住房以及房屋用途为别墅的,均属于非普通住房,契税按照4%征收。4.住房合同签于2008年11月1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其中,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为:(1)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2)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含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若个人住房满足以上条件,其房屋契税按1.5%征收。此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5.非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照4%征收;不满足于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契税按照3%收取;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单价不超过5700元/平方米(含57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照1.5%收取。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又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缴纳契税可在重新购房应缴纳契税税额中抵减。■缴交税费二:住房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2008年11月1日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缴交税费三: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缴交税费四:房屋登记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缴交税费五:证照印花税。收取标准如下:5元/本。■缴交税费六:工本费。收取标准如下:10元/本。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你好,1)契税(征收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据悉,2011年武汉市房管局、地税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武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通知》,重新设定豪宅标准,新规规定:主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米、总价140万元以上、容积率1.5以下,满足任一条件即为豪宅;远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米、总价90万元以上、容积率1.0以下,满足任一条件即为豪宅。去除了之前2008年颁布的旧规对单价的限制,该标准从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豪宅契税按总价的3%征收。武汉市普通住宅标准:中心城区(含江岸、江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