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为:
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规划手续合法。
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商品房预售的重点条件,也是预售商品房区别于现售商品房的主要条件。
4、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5、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民房25元。商品房30至40。工程单位45至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