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依照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补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当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对电信楼、展览楼、旅馆、办公楼……需要设置二级火灾报警系统。
严格按国家有关电工规范及《水电工艺规范》操作施工。
1、应该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耐心听取业主的要求,确定好电源开关.及水位器具
2、主要的弱电规范有有这些: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期望答案对你有用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35KV~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电气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等,总的来说,常用的有60多种以上,所列举的只是最常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