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其配偶*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贷款银行盖章确认);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齐全的可不提供)。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提取流程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4、成功签约后,提取*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