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须知一、办理机构:省建管局建筑行业发展处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二、办理依据: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首先,注册公司肯定要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的营业资质。这个不说大家都知道。其次,是否需要办理行业的资质这个就要看自己的需要了。一般小的装饰装修公司是不需要办理什么资质的。这不像开网吧,你必须把文化,公安,消防,卫生等资质办齐了你才能开业。你看那些个体户,开个门面,弄点材料,就能够承接装饰装修项目了。哪里需要什么资质。但是,如果你要承接大型的工装项目,那是需要办理资质的。比如你承接了一个五星级酒店的装修,人家就要求你必须要有一级资质。你要有资格才能帮甲方装修。甲方有明确的要求。装修公司的专业资质在哪儿办呢?到建委、建设厅和建设部。办理相应室内装饰工程的一、二、三级施工或者承包资质。或者办理室内装饰工程的甲级、乙级、丙级设计资质。当然,办理这些资质你的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比如你的员工的技术职称,你的开办资金等等。办理施工资质,你的主要工程师需要有“建造师”、“造价师”等证书。办理设计资质没有明确的设计师的证书要求。
一、安防资质申办条件(一)安防资质基本条件:1、有固定的办公及营业地点;2、有工商营业执照;3、有相应系统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4、有设计、施工、调试及维修设备;5、备完善的技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和系统维护、维修服务措施;6、有完备的培训*及培训制度;7、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安防资质等级条件1、一级资格条件(1) 最近三年内竣工技防系统总额1200万元(含)以上;(2) 企业经理有四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3) 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8人、其他技术人员6人;(4) 持技防系统从业*人员15人(含)以上;(5) 注册资金*币200万元(含)以上。2、二级资格条件(1) 最近三年内竣工技防系统总额600万元(含)以上;(2) 企业经理有三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3) 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4人、其他技术人员4人;(4) 持技防系统从业*人员10人(含)以上;(5) 注册资金*币100万元(含)以上。3、三级资格条件(1) 最近三年内竣工技防系统总额300万元(含)以上;(2) 企业经理有两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3) 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其他技术人员2人;(4) 持技防系统从业*人员5人(含)以上;(5) 注册资金*币50万元(含)以上。4、未定级资格条件(1) 企业经理有两年(含)以上技防系统管理经验;(2) 工程师3人、其他技术人员2人;(3) 持技防系统从业*人员5人(含)以上;(4) 注册资金*币25万元(含)以上。二、安防资质办理流程 1、《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申请表》(一式二份);2、书面申请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单位简介;5、营业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6、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技防系统从业资格*、**、职称*、身份證、劳动合同复印件;7、主要系统设备、检验仪器明细表;8、系统质量管理制度;9、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10、技防系统业绩报告(含合同、系统决算清单、验收报告)复印件。提交申请材料时,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验证后退回。
装饰建筑业企业资质 办理须知一、办理机构:省建管局建筑行业发展处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二、办理依据: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3、《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 五、申报资料: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见附件材料1)及相应附件材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一)综合资料(第一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等。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1、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3、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报送各市审核、核准,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