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 外地户口提取公积金凭*原件、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如果公积金关系已转到封存办,请到就近的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外省市户籍证明、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至当地各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销户全额提取。需要注意的是销户提取后职工如再回上海工作的话,重新开设个人公积金帐户会比较麻烦,所以请您慎重选择销户提取,落水门。 另外,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的提取证明仅在开具后的15个工作日有效,您需在有效期内办理。如果您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齐全,到建行的公积金专柜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可以当场办理完毕,但提取的资金需要次日才可以提现。 外地户口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原件;配偶*的需提取夫*双方*;用A4纸复印一份。 2、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3、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5、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