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领《暂住证》。 (二)应持以下*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 1.居民*或者原籍乡以上**或者*机关出具的*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三)办理时限:对*和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派出所应当场办结,发给*。 办理《暂住证》变更与延期 (一)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二)《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三)外地来京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四)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五)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准备材料:1、本人提供材料:办理暂住证的本人需提供*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两张相同)、在租赁期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2、房东提供材料:房产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房东*复印件。严格一点的派出所可能会要求需要由房东带着你一起办理暂住证。3、居委会提供材料:需要你找到你所在小区的居委会,在居委会开具一份居住证明,要原件。4、小区物业提供材料:需要你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签署治安责任保*一式两份,留在物业一份,你拿走一份。办理流程:1、为了少走弯路,首先你需要跟自己居住小区的物业取得联系,询问具体流程,因为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询问之后,你可以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2、材料备齐后去物业签署《治安责任保*》,一式二份,签好后需要拿回来一份原件。上面会有物业的章和居委会的章。3、带着上述材料和《治安责任保*》,就可以去辖区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了。办理过程非常简单,只需要核实你的*录入电脑,然后当场印制*盖好钢印就可以了。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暂住证都是免费办理的。暂住证办理下来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如果过期了是不能延期的,所以届时你需要带上你过期的暂住证到辖区派出所重新办理一个新的暂住证。也是当场办理,当场领取即可使用。注意事项:以上内容均为实际办理经验,但是北京不同地区的要求严格程度不同,可能实际要求与本经验描述略有出入,具体请以当地管辖派出所的要求为准。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条件: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2、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人员,由店方向所属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申请 (一)申请材料: 1、居民*或者原籍乡以上**或者*机关出具的*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房(户)主的户口簿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二)注意事项: 1、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2、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的材料使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