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暂住证办理流程:(一)*明材料。本人居民*或者其他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原件)。请到具有居民*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相片。(三)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登记表》,对查实所申报居住地址*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四)其他证明材料。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和居(村)委、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Revew旧爱Angel浮熙
08-06 04:04
现在办理的都是居住证了。到你住所当地居委会可办。咨询电话也就是当地居委的电话。广州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1.填好的《广州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登记表》;2.流动人口的居民*或者其他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3.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4.居住地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等出具的能证明居住地址的证明);5.办理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每证20元的工本费;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收费。治安联防费(每人每月最高2.5元)是经省*批准收取的,但应按实际居住的期限按月收取,不能按办理居住证的期限收取。以上仅供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集体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复印件即可),*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