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审查、材料初审,录入表中*、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借据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 3、签字: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办理银行还款卡(折)后在上述文本签字确认。 4、办理担保及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担保公司窗口办理担保与抵押手续。 5、放款:待担保与抵押手续经过约*限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转至开发企业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时预留的账户。借款人凭*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一、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各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网点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4、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带机构成立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带单位法人*)复印件一份; 6、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7、经办人*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单位提交*-中心审核-开立单位及个人账户-单位经办人核实*-回执留存-*存档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应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 2、职工*复印件。 办理流程:提供要件材料-办理机构审核-设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及时到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申请;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及复印件(单位*(名称、地址、银行账号等),提供变更申请、变更文件);3、缴存变更提供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 职工办理*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申请(姓名、*号); 2、职工*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变更提供变更清册或基数调整表;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须办理托管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托管登记表,职工*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较大单位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同一个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转移和异地(不同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转移。 办理场所:异地转移在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同城转移在受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同城转移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异地转移提供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异地转移联系函;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中心内部):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双方单位加盖财务章),单位转移还应提供相关文件 -受托网点审核-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原单位加盖财务章)、职工工作调令或调动任命文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异地转移联系函-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办理转移手续-转账或电汇-转入职工在新单位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封存到原单位公积金账户名下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职工有新单位的,可以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受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财务章);2、当月单位缴存汇(补)缴书;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托银行网点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后与单位汇补缴同时进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受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有变更的,提供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补缴的, 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办理流程: 1、到受托银行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托银行网点审核-转账成功-核实无误记入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 2、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第一、二联交单位留存,“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两联均加盖单位财务章,一联交单位留存,一联*作员留存作记账凭证附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或次日办理。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每年调整一次,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受托银行指定的窗口或通过网上缴存系统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办理要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核定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或*版)、职工工资花名册、组织机构代码证、超限额的提供纳税凭证;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审核-指定银行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处 办理要件: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文件或会议纪要; 2、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交缴住房公积金)申请报告; 3.经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状况报告。 。4、郑州住房公积金低调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管委会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
郑州办理公积金的流程1、申请人携*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