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 2、 具有合*份,能提供*、户口簿、*、*官证、(外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 3、 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 具有非农业户口 , 外地人还需有本市人担保人 5、 购买的房屋还应符合已下条件 : *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 , 用途为住宅 * * 房屋产权明晰 , 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 6、 贷款期限、成数符合以下标准 : * 贷款期限 + 房龄 <30 年 ( 招商银*龄加 1 年 ); * 贷款期限 + 借款人年龄 <60 (男); <55 (女); * 贷款金额 < 房屋抵押价值 *70% (房屋抵押价值的确定采用评估价与成交价孰低的原则); 一、 贷款所需提供*: 1、 借款人的有效*、户口簿、手章, * 未婚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未婚) * * 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户口簿及结婚证(夫*双方不在同一户籍) * * 离异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离异未再婚)及离婚证 * 2、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印章且填写完整真实) 3、 售房人的有效*、户口簿、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贷款程序 A :按揭贷款 1、 接件 2、 评估 评估费
评估价格 *0.5% 评估工作日 2 个 3、 贷款审批(担保公司审核) 权证部通知客户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审核手续,借款人及相关人均须本人到场 贷款审批工作日 7 个 4、 过户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5、 领证 过户人员到规定日期到房管局领取权证。 6、 放款 贷款人员将权证交至银行, 3 个工作日放款。 、 结件 贷款到帐,贷款手续完毕,权证部将所有*交接签约中心,签约中心与客户办理结件手续。希望能帮到你。
很高兴为你回答:流程如下: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应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合同、*、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发展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通知发展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发展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异地银行贷款买房流程一、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 身份*(指居民*、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士还需提供配偶的有效*及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求提供婚姻证明; 2、 房价30%外地人士40%或以上自筹资金的存款,以及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工作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 3、 向售房单位索要的:a、《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现房)的复印件。b、售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5、 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上述“外地人士”是指外省市在沪工作人员,*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满十八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并经过公证部门公证; 2、 在沪有固定工作二年以上,并由工作单位出具职务、经济收入、联系地址的证明; 3、 购买本市内销商品住宅,所购住宅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各行各经办行(部)签订《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范围的楼盘; 4、 在贷款行开立存款户,存款余额不低于购房款的4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二、 贷款额度与期限 1、 本市居民,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70%,贷款期限最长20年。 2、 外地人士,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60%,且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三、 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属于借款对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然后确定实际贷款额度,并通知借款人承诺贷款。 四、 签订合同 1、 借款人、贷款银行和售房单位(保证方,保证期至将借款人房地产权证交贷款银行收押止)三方签订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 2、 借款人、贷款银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五、 办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证,公证费由贷款银行负担。 六、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持公证处公证后的住房抵押合同,到所购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并携带下列*: 1、 经银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申请书” 2、 经公证处公证后的住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登记费由借款人负担。 七、 办理所购房屋的保险手续 贷款银行收到借款人的住房抵押*明〔上海市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期房)或房地产登记部门收件收据(现房)〕后,将为借款人*保险业务,保险费用按保险公司规定支付并由借款人负担。 八、 办理贷款 以上手续办完后,银行将贷款划到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售房单位。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分期偿还银行贷款,偿还期结束后, 凭银行出具结清凭证领取住房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