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办理住房赠与,需要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2%公证费,得到公*,再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用几百元,就可以了,北京取消赠与公证,直接双方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但是需要接受赠与的一方,有在北京购房资质,才给办理。希望能帮到楼主!
赠与过户: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交易过户: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三)办理公证。根据*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5)有关税费的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