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单位签章预留印鉴。2、职工凭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书》,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流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11、*亡或者被宣告*亡的;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