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青岛城阳宝龙城市广场1#商业部分精装修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防渗漏、供热、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 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为 五 年; 3、 装修工程为 二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二 年; 5、 供热及供冷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保修期为总承包工程竣工*发出/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从工程保修款冲抵。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法,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工程价款总额的3%。 五、 其他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各单位工程保修期满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由工程师发出整改指令,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师的整改指令,对存在的缺陷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整改和修复,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 2、保修金返还时间: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装修工程保修协议甲方: 乙方: 当乙方承包 将于xx年 xx月xx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 xx年xx月xx 日起至 xx 年xx月xx日止。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xx年xx月 xx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明细报价单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3.乙方工作方式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4.法律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应的赔偿请求。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