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市中心和管理部应在服务大厅内公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和办理流程,还应通过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第二十六条 市中心和管理部应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要及时办理提取支付手续;不予提取的,要告知原因,并将申请*退回申请人。第二十七条 缴存人对市中心或管理部不予提取的审批意见有异议的,可提出复议。市中心或管理部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第二十八条 提取程序。(一)申请。职工持提取证明文本、*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向市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二)受理和审批。市中心或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三)取款。经审查后批准提取的,职工凭*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银行存折和市中心或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条》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委托银行应按照市中心或管理部批准的提取金额将资金转账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还款账户内。第二十九条 市中心和管理部应根据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规定,对职工申请提取的资金额度进行审核,对职工提交的证明*认真审核和鉴别。申请表要填写完整、准确,鉴章齐全、清晰。居民*可通过*部门公民*系统核实;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等可通过房产部门*系统核实;个人信用和银行住房贷款应通过*银行信用*系统核实;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还应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为方便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非销户提取时,提取证明*经审核属实的,可免去缴存人单位审核过程。第三十条 市中心和管理部应明确提取业务经办人和审批(审核)人,对资金提取安全负责。第三十一条 市中心和管理部应逐笔收存申请审批表和支付凭证,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在业务*系统中记载相应提取*,并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收存相关证明*。收存的证明*复印件应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鉴章。第三十二条 市中心和管理部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提取相关*。提取*的归档保管,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 避免太少了还去取, 等于也拜忙活了。 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 比如本人在长沙的, 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 先查查自己有多少!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 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如果不知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的可以使用百度地图搜索!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 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 或者是空着 。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教你怎么填写!4.然后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 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 比如我的长沙的就是建行的。 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5.准备好申请*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长沙的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 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给银行, 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 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 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6.最后一步把*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 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