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工程维修保养协议 为了使精装修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维修保养措施能落到实处,对业主提出 的维保要求及时反应,切实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订以下维修保养协议以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 《____南湖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 贰 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 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 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 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 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仅供参考
装饰装修(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AAA 承包方(简称乙方):BBB 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X 1.2工程项目:XXXX。(详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1.3工程承包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方式 1.4工程期限XXXX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5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合同工程造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开标时乙方报价XXXX元(详见附件2:乙方开标时提供的投标书),第二部分为施工前增加漏项部分投资XXX元(附件4: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5:XXX维修建议,附件6:新增项目预算表),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以上两项之和,为(*币): XXXX(¥XXXX.XX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前期设计及预算 本工程开标前的尺寸测量及概算、效果图设计等工作已由XXX公司完成,费用为1000.00元,此项目已含在报价书内。待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支付给XXXX公司。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4.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场所的协调工作。 4.3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程材料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5开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4.6.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4.6.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4.6.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5.2负责施工前的现场清理,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卫生清理,确保现场安全、规范、整齐、卫生。 5.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各种设备管线。 5.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5指派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7负责工程成品和室内留存设施设备的保护,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留存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5.8通过告知*、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的查阅条件。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6.1本工程属室内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人员伤亡、相关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问题引起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文明施工。如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引起安全及火灾事故,造*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八条 材料供应 8.1本工程投标前甲方已在所提供的预算书中明确相关材料、设备品牌及型号,乙方必须按预算书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设备。 8.2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必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 8.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不符合*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4如甲方所规定的材料、设备确因市场问题不能采购到的,乙方可提供同等质量的材料或设备,但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 第九条 工程延期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9.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9.1.2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9.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9.2.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9.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9.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10.2工程质量应符合中华*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0.3本工程部分室内维修应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施工。 10.4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0.5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的其它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1.1.1材料验收; 11.1.2单项工程竣工后验收; 11.1.3竣工验收。 11.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1.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1.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维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含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11.6保修期间的责任承担。保修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由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组织维修,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2.1实际工程量根据各项工程验收单为准,以乙方投标时的单价为准计算工程款。 12.2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收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12.3经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单审核无误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 12.4甲方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可即可支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13.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3.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运到指定的地点,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14.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将更换的钥匙完整交付给甲方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段为:上午__点__分至下午__点__分。 14.4 水电维修为整体项目,除预算书中提及的具体水电维修外,其它水电维修项目材料及人工费用已包含在预算书第十五项第1、2项中,乙方必须对该更换的线路、开关、插座、灯泡,以及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洗脸盆、混合阀等涉及水电相关的材料给予更换,以确保正常使用。对于未更换的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混合阀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当地*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