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程序(1)、所需材料: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明及*复印件;2、土地使用证;3、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施工许可证;6、竣工验收证明单;7、建筑平面图。(2)、程序:1、企业持应提交的*,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2、初审:*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3、查丈:*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4、审批:依据申请*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费;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而进行的登记。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形包括:*;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转移;以房屋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购买商品房申请登记需提交的*:1、登记申请书;2、个人购买的,提交*或有效*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位购买的,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复印件(核对原件);3、房屋*合同; 4、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 5、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及房屋平面图; 6、移交结算协议书;7、契税完税凭证;8、维修基金缴存凭证;9、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或有效*明;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或有效*明;10、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