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购买新房贷款流程大致为: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需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付首期款证明、*合同、*、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第二步: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第三步:贷款银行:信贷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第四步: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五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步:通知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行;第七步: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第八步:贷款行信贷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买新房贷款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