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比较麻烦的 若在招行办理贷款,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1.*明*:*、*官证等;2.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用途证明*:所购房产原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经售房人确认的首付款收据(采取交易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资金入账证明即可);4.还款能力证明*(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1)收入证明所提供收入情况与其当地行业、职业、职位基本吻合,且该收入水平足以满足还款需要的客户,提供收入证明;(2)对于自雇人士、所提供收入情况明显高于其当地同行业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的客户,必须提供还款来源辅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以上(含)银行代发工资流水或可信赖的工资清单;②提供在相关机构持有股份的证明*以及该股份分红收入的证明*;③提供家庭资产证明*,包括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资产。(3)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无需单位另行出具收入证明;(4)可以提供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的客户无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我行根据当地社保账户缴费或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计算出客户收入情况;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经办行这边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 所购房产需满足基本条件:1.所购房产的产权应明晰,已办理房地产证,或已经具备*条件,没有产权纠纷,产权人及房屋共有人均同意*该房产。2.购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具备正常入住条件。3.无上市交易政策障碍,能办理过户交易和正式抵押登记,具备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易变现,且不在拆迁规划之内。4.所购房产房龄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加所购房产房龄不得超过40年。5.符合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购房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职业与收入证明、房屋*合同、首付款证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售房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配偶及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声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为购房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担保人应经过银行审核(或准入),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银行经审核,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的其他*。
双方签暑《房屋转让合约》并交购房定金----将首期款与卖方到银行做资金监管----向银行申请按揭----银行出具承诺涵----*双方签定《深圳市房屋*合同》并向国土局申请转移登记,领回执---国土局出具产权转移登记税单,交纳税费----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到银行放首期款给卖方,留点结算水电等杂费---买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买方与银行到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领回已抵押房产证---直接将剩余楼款放给卖方---卖方结清水电等杂费---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