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第一步:受理 受理的条件: 申办单位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一)单位注册:注册单位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及《中华*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注册*填报软盘,到其注册所在地区人事局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网上注册登记。 (二)个人审核: 1、在网上填写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表(请填写准确并注意保存提交),填写完毕以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后上报区人事局。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职称*及*原件和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房屋租赁证或住所所在地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5)如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配偶*、在京聘用合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予以受理,转入初审程序 第二步:初审 标准:(一)属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的人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网上所填写的个人*准确无误。 按照初审标准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标准的转入复审。 告知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初审标准的,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一次性告知申办单位人事部门,待再次上报后进行复审。 第三步: 复审 对经初审后再次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复审标准的转入审定。 第四步:审定及上报 按照初审标准对申办材料进行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材料,通过网络当场提交市人事局待审批。 第五步:制证及下发 市人事局批准通过的,由区人事局制作《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到市人事局盖章后,申请单位到区人事局领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办理材料1.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下(含6个月)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登记表》;(2)*人的居民*或者其它有效*明原件及复印件;(3)*人的《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经现居住地镇、街或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2.凡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申办有效期1年(不含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就业证明需由镇级以上就业登记管理机构确认或出具;(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本市自有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带备*到流管服务站2、受理后上传*到派出所3、派出所制证返回流管服务站4、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
海淀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带备*到流管服务站 2、受理后上传*到派出所 3、派出所制证返回流管服务站 4、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