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向规划股申请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股初审→手续齐全的,委托县规划设计研究室编制修建性建筑规划总图→局审查修建性建筑规划总图。 2、提交申请及建设项目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手续、临时占道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3、申请放线验线→委托规划设计研究室放线、验线 4、申请工程规划竣工验收→规划股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一般来讲,请带好:1.申请报告 2.立项文件 3.经批准的总平面方案图 4.建筑施工图 5.用地红线图 6.土地权属* 7.建筑放线测绘* 8.其他*(*、营业执照等)到当地县(市、区)级*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局)申报办理(有服务大厅的就直接去服务大厅)。由于各地规划管理以及审批手续存在地区差异,因此还建议你可以通过114电话查询规划部门,向当地规划部门查询如何进行手续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再见。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