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流程:一、业务受理;二、各街道(镇)国土*所对受理*进行初步审核;三、相关业务科室对受理*进行审核;四、科室负责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核;五、分管领导对初审结果进行审查。
一、规划选址、定址 1、规划选址:新建房屋持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划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个人建房规划选址意见书》。 2、规划定址:持用地批准文件领取、填写《汉中市个人建房规划审批表》,申报*齐全后,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15个工作日内下达规划许可通知至办事处、村(居)委会。 二、施工图审查 1、建房户持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报规划部门审查,也可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报审经批准的标准型施工图,规划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 2、建房户领取《个人建房规划*放线任务书》,并对遵守和服从规划管理做出承诺。 三、开工放线及竣工验收 1、建设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建房户提出申请,3个工作日内由具有测绘资质的技术部门与规划、国土、办事处、村组,现场实施个人建房开工放线。 2、基础达±0.00,城建监察支队现场验线。 3、房屋竣工办事处、村组初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专项验收。 4、验收合格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个人建房应交规费 1、行政规费: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30元/m2收取(仅收非农业户口及违法建设经处理保留使用的)。依据汉政发(1999)32号文。 2、技术服务性收费: (1)测量*放线费,每件(户)648.52元,依据国测财字(2002)3号文。(由施测单位收取) (2)施工图设计及服务费:建房户按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的,设计费由建房户与设计单位协商;使用标准型施工图,并提供施工过程技术咨询服务的,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由提供施工图的企业收取) 个人建房报建须知 一、个人建房规划审批要求及应完善的*: 1、填写《汉中市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 2、*、户口本复印件; 3、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表); 4、房屋照片(仅限危房); 5、房屋鉴定报告(仅限扩建加层和危房); 6、1:2000地形图; 7、四邻协议书; 8、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复印件。 二、以下情况不批准个人建房: 1、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的; 2、压占规划道路红线的; 3、城市规划道路两侧各50~100米范围内的; 4、在村庄规划范围以外的; 5、城市规划严格控制区内的; 6、已公告列入近期拆迁范围内的; 7、原房屋无法承受加层荷载的; 8、建筑间距无法满足规划技术条件,四邻有纠纷的; 9、房屋产权不明晰或属违章建筑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批准个人建房的。
一、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二、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镇*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意见; 2、镇土地分所意见; 四、镇*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五、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2、县土地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六、镇*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七、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镇*现场查验,敲桩*,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八、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申请竣工验收; 九、镇*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十、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