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道路均应有无障碍设计。2、无障碍设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应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3、建筑入口*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大中型公共建筑和中高层建筑与公寓建筑应不小于2.00m,小型公共建筑和低、多层居住建筑应补小于1.50m。4、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大、中型公用建筑应不小于1.50m,小型公用建筑应不小于1.20m。5、公用建筑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50m,居住建筑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楼梯两侧应设扶手。楼梯踏步不应采用无踢面和凸缘为直角形踏步。明步踏面应设高度不小于50mm安全挡台。6、台阶从三级起应设有扶手。
如下1.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2.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 1500.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 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1:12,其他由设计人定;*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详03J926第20页表格, 备注为:1. 1:12坡道为建筑物的坡道最低标准。2. 1:6坡道*椅使用者的双手推动二次后,前面的小*就可达到水平部分。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的坡道应有协助者推动*椅上下行
1、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道路均应有无障碍设计。2、无障碍设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应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3、建筑入口*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大中型公共建筑和中高层建筑与公寓建筑应不小于2.00m,小型公共建筑和低、多层居住建筑应补小于1.50m。4、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大、中型公用建筑应不小于1.50m,小型公用建筑应不小于1.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