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办理贷款流程:1、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管理部申请贷款,借款人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初审: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录入表中*、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及贷款借据。3、签字: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以上贷款文本及银行代扣协议的指*置签字。4、办理保险: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保险公司窗口办理保险(还贷保证险和财产损失险)与抵押手续。5、放款:待抵押手续经过公示时限办理完毕后,中心所属管理部复核回执及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折),借款人凭*原件到受托银行领取。6、还款:借款人每月在银行代扣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将应还本息款存入*(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款,直至借款全部还清。
商品房办理贷款流程具体是:一、申请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2.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3.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4.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初审委托人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1.核验借款人申请表;2.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3.确定贷款担保方式。 三、调查委托人初审合格后,受托人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调查内容包括:1.购房行为是否合法;2.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3.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4.有保证人的,保证人的意愿以及是否具有保证资格。 其中,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的,由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报告送受托人。四、审批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人根据受托人提出的调查意见,对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然后由委托人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五、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委托合同,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1.采取抵押加保证担保的,须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2.采取抵押担保同时购买购房综合保险的须订立抵押合同和保险合同;3.采取质押担保的,须订立质押合同;4.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须订立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以所购买住房为抵押物但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在订立抵押合同前签订《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订立后,需要登记的,依法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的登记。六、划拨贷款 借款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贷款基金户,再由受托人按借款合同拨付。
商品房办理贷款流程:(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这里提醒大家,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三)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按揭贷款;(四)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五)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六)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