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甲方将大宅门1012别墅大理石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磋商签订如下协议:一、工程地点:山西运城市大宅门别墅1012工地。二、承包范围及用料说明:一层大厅电视背景墙、沙发背景墙、两根罗马柱、所有窗台石、一层大厅门窗套线选用天然新西米石材;电视背景墙中间部分采用玉石,过门石、一层大厅踢脚线选用天然金啡网石材。石材选用一级板。三、质量要求:按照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相关条款执行。四、工程造价:壹拾捌万元整五、付款方式:协议签订时付总价款的60% 万元,货到施工现场付总价款的20% 万元,安装完成后付清总价款的20% 万元。六、工期:根据主体装修进度七、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理石施工合同 甲方: *号码:乙方: *号码: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把安检室外墙工程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甲方把本工程的外墙大理石墙面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外墙大理石工程 2、工程地点:综合楼外墙 3、工程内容:本工程外墙大理石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除大理石外所有施工工序及钢架等全部包工包料给乙方,乙方要根据甲方提供的大理石规格、施工图纸开料铺贴。 三、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购买大理石面积(1000m2)计算工程量,待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四、施工质量要求: 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施工验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施工工期 1、施工准备期XXX天(自合同签订至通知开工时间。)2、施工日期自甲方通知开工日算起XXX个日历天内完成。 3、白天如遇下雨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相应顺延。 六、双方责任 1、本项技术安全监督由XXX 负责,乙方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管理,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石材,以便乙方施工。 2、乙方必须安排有技术、有经验的工人施工,并按*作规范进行施工,一旦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各项安全文明制度,若违章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若累教不改可清出场。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基本格式如下:石材干挂施工合同(范本) 甲 方:乙 方:依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签字前,乙方提供大理石、钢材、挂件、干挂胶等样品,并提供施工方案和设计图纸。因甲方对这一行当不熟,采用大包的方式包给乙方,即: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检测、包验收合格(以行政单位和质检部门认证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内容:石材干挂施工。3、工 程 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4、工 期:45天。第二条 本合同文件适用标准、法规。1、 适用标准:*和赤峰市现行有关干挂理石、玻璃幕墙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2、 适用法律:《中华*共和国合同法》*现行法律、法规和赤峰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本。 第三条 合同价款1、 本工程价款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消耗费(如架子管等)、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施工技术措施费、质检部门规定的各种检测项目费用等施工全部费用。2、 理石干挂工程总面积:约600平米。 3、 该工程总造价:每平米265元,总金额大约16万元(其中普白理石每平米300元)。4、 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面积进行结算。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2万元的订金。2、 干挂理石工程完成一半时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3、 工程完毕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工程进度款。4、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除留百分之十的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全部付清(百分之十待一年之后确认质量没有问题时付清)。 第五条 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要求竣工验收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的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但不得因延误工期和延期工程交付。此项工作直至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后止。第六条 文明生产 按*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统一标志,现场施工时须按*有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物料摆放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和运走自己在施工中的*,雨季施工时,须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第七条 清理 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容器、剩余材料,保持建筑物、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并无偿负责保持本合同范围内所有门窗的清洁。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及时保证资金到位,并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和有关图纸、安装要求等。甲方资金如不能及时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整个工程,保证工程质量,理石板不允许有色差,如出现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章施工作业,加强安全措施,服从工地统一指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九条 施工材料及附件 1、该工程石材罗源红火烧板厚度不少于2.5毫米。普白理石厚度不少于2.0毫米。所用钢材8号镀锌槽钢和5号镀锌角钢都必须是国标材。挂件、干挂胶都得符合*有关标准。 第十条 乙方提供的理石板等材料样品是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在投标时提交的各种材料、配件样品甲方封存于施工现场,该材料、配件同样是合同的一部分。 乙方制作好的理石板运抵现场安装时,甲方随即抽样进行检验(含破坏性检查)和对照,如与样品不符或质量达不到*和赤峰市质量检查部门的要求,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以上材料必须备有出厂合格证,质检合格证,材质报告单(复试)等竣工档案需要的一切合格*,进场前和进场后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对不合格材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一条 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保证1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交付及保修期届满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 一、争议解决程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本条第二款办理。 二、争议解决方式: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