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流程: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过户流程如下: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应提交下列*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居民*、户口簿、*、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应提交下列*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居民*、户口簿、*、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申办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申请表。 A:赠与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如居民*、*等); 2、房地产证; 3、赠与的房产属夫*共有财产的,夫*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4、赠与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B:受赠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 受赠人的身份*,如居民*、*等; 2、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C:收费标准: 按赠与额的 2%收取办理房产赠与手续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⑤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标题:直系亲属赠与房产是否可免个税?价格怎样填写? 正文:我想请问一下,直系亲属和配偶办理赠予是可以免个人所得税的,那到时候递件之前的房产证价格,可不可以写高呢? 回复:直系亲属和配偶房产赠与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维护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只需要支付契税和印花税,贴花。所以,你的价格可以填写到实际市场均价水平。你所缴纳的契税和印花税根据你的房产登记价格征收。 如果你还需要或是打算转让此物业的话,到时候以过户价格全额征收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