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水电安装保修期:保修3个月。在中间坏的就拖时间,到三个月临保期到以前换一下。 其他的就是水通电亮,一般就是管道问题多点,电上面基本没有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你好。自2002年开始执行。 按照2002年5月1日原*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