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先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产过户详细说明:首先,要签订房屋*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①房屋所有权*; ②*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房产过户注意事项: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受委托人需出具*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证明和共有权*;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双方到场:带上*、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明;(三)房屋所有权*或者房地产权*;(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和流程:1、签订合同交付定金; 2、去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3、银行指定律师与申请人谈话,审核贷款申请人的相关*(包括身份*、收入证明等等); 4、银行指定阿评估师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评估师出具《评估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一起送交银行进行审核; 6、银行确定申请人具备贷款条件之后,发放贷款承诺书(银行按照评估价格确定贷款金额,所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是评估价格的70%); 7、银行发放贷款承诺书之后通知*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8、*双方同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递交相关*,大多数情况下最迟应该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由买方向产权人支付首付款,也可以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首付款,部分银行要求贷款申请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给银行由银行暂时冻结; 9、过户后银行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贷款部分的钱款转交原业主; 10、新产权人(贷款申请人)房产证下发后将产权证留存于银行或者是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盖有抵押登记章的产权*原件交给新产权人。